部门概况
部门概况
实验室管理处工作职责

实验室管理处是我校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,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》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,对全校实验室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工作职责有:

1.根据国家有关高校实验室和实验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归口管理我校实验室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。拟定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和相应的政策、措施,并组织实施。

2.负责制定实验室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负责指导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实验室的新建、扩建、撤并调整及考核评估工作,检查、督促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。

3.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及各类教学科研设备购置的论证、咨询、审批及验收工作。

4.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,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、制度建设、安全教育、安全检查与督促整改,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,以及管控类化学品、精神类麻醉类药品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采购审批等;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评估工作,并协助做好实验室消防管理、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等工作。

5.负责指导全校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实验设备的维护。

6.负责分析测试中心、超算中心、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,牵头做好全校大型仪器使用和共享工作。

7.负责汇总、统计、上报教育部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实验室基础数据、报表等;负责建立实验室及设备档案,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、保管和立卷归档工作。

8.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