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文件要求,有效预防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结合学校《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
1、强化安全教育,提高政治站位。各单位需严格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的原则,责任到岗、到人,层层落实安全责任。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前提,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树牢“生命至上”“安全第一”的观念,理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,做到预防在前,有备无患。

2、对本单位的各级各类实验室,对照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范》和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4年)》等文件要求,开展全面细致、不留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重点针对危险化学品、生物安全、特种设备等进行安全隐患自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确保实验室布局合理,卫生整洁,化学试剂、易燃易爆气体等危险品使用和存放规范,有毒有害废气、废水、废渣处置得当,不存放无关物品,消防设施完好通畅。

3、强化安全教育,严格假期期间实验室准入制度。对于假期内正常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,务必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与准入培训工作,实验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。务必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,禁止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,不得在实验室食宿。实验结束后,务必关好门窗,切断水、电、气源,并采取有效的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及防灾害事故措施。

4、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和安全巡查制度,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保持通讯畅通,做好实验室的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风等工作,遇有紧急情况,要快速反应,稳妥处置,按规定上报,不得迟报、漏报或瞒报。

实验室管理处将于国庆期间进行实验室不定期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督导协助解决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实验室管理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9月30日